套路多多,购房纠纷如何“有效维权”?******
人民网记者 孙红丽
近期,中央层面多部门发文定调房地产市场,并作出“要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等一系列部署,进一步提振了房地产市场信心。
买房置业是老百姓重要的消费需求之一。让人民群众放心购房,住上更好的房子,诚信守法、风清气正的市场环境不可或缺。然而实践中,消费者在买房过程中可能遭遇种种套路,一旦交了定金买了房,常常处于弱势地位。比如,卖房捆绑销售装修升级包、精装交付货不对板等。这种时候,消费者应该如何有效维护自身的权益?
被“虚假宣传”误导,开发商规避责任怎么办?
近日,来自南京的网友向“人民投诉”平台反映,南京某楼盘在销售时,将小区主大门和会所一楼及景观作为重要宣传卖点,以高于周边楼盘3000元左右每平方米的价格售卖,很多消费者都为了景观买单。但购房完成后,开发商擅自更改规划,之前宣传的卖点全部变为其他功能区,且未做任何明确告知。小区景观遭到破坏,实质上房产溢价已经消失,给消费者造成了重大财产损失。
在消费者购买一手房的时候,开发商往往会通过宣传册、微信公众号等,对楼盘及样板房进行宣介。有的开发商还会草拟类似“售楼书、广告、宣传资料不构成要约,不属于交付标准,不具有约束力,双方应以正式合同为依据”的条款。那么,这些宣传和介绍是否有法律上的约束力?
中国消费者协会对此指出,根据法律规定,开发商无权单方在合同中规定广告和宣传资料等不构成合同内容。当售房广告和宣传资料构成要约,即使未写入合同,开发商也应履行相关义务,如未按约履行,则构成违约。
另外,业主如何避免被“虚假宣传”误导?遭遇开发商虚假宣传后又该如何维护权益?
中国消费者协会法律部副主任谢龙在接受人民网记者采访时表示,消费者维权主要的依据是以合同约定为准,但是一般情况下商品房的宣传广告和宣传资料在法律上定性为要约邀请,这不具有强制约束力。
“但是,如果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是开发商在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以及相关设施所做的说明和承诺,并且这说明承诺具体而且确定,对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都有重大影响,那么它就构成了要约。”谢龙说,这种情况即使是没有写到合同里面,它也是合同的重要内容。如果开发商违反了这些说明和承诺,那么消费者也可以据此作为证据,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拍卖公告、商业广告和宣传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
举例来说,消费者在售楼处选购商品房时,宣传单上注明的房屋实际可使用面积是约86平方米,实际交付面积却不足80平方米。如果通过宣传资料和其他的相关证据能够看出开发商以房屋实际使用面积作为卖点,从而吸引消费者签约购买,那么可以认为,这个宣传内容构成要约。
谢龙建议,业主需要收集保全相关购房证据,譬如楼书、户型图、小区平面图等宣传资料,或是通话录音、现场录音录像、聊天记录等。
利用“补充协议”加重业主责任怎么办?
“多签了2份《补充协议》,收房时间变了,物业费涨了……”天津某楼盘业主向记者反映,补充协议和购房合同差异巨大。在购房合同基础上添加的补充协议,加重了业主的责任,规避了开发商的责任。
实践中,经常有开发商利用其在房产交易中的优势地位,在与购房户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时,要求购房户签订《补充协议》,在《补充协议》中多处变更、修改、增加原合同中的主要约定事项。
谢龙指出,这种情况会导致正式合同里的一些条款失效。
“从法律效力上来说,补充条款要高于合同条款,所以消费者一定要对补充协议的具体条款充分理解。”谢龙表示,开发商有义务充分说明每个条款的具体内容,消费者也可以拒绝一些不合理的条款。同时,从法律上来说,一些对消费者特别不公平的条款也是无效的。当然,具体要根据条款内容来判断。
北京广森律师事务所姜超峰律师提醒消费者,签订购房合同补充协议时要看清其中存在的陷阱,如涉及到交房时间,建议购房人在签补充协议时要明确、细化这些条款,对不可抗力的具体情形和影响程度有一个明确的约定。
不得不选的捆绑装修,真的合理吗?
在一些地区新房限价的背景下,很多楼盘特别是热门楼盘通过推出装修升级包这样的方式,变相进行组合销售。
去年九月,李先生在北京望京片区看中了一套面积126平米的新房。打算交定金时,销售人员告知,除了首付款,还要准备好买“升级装修包”的钱,否则房子就无法购买。几经协商未果,李先生只能无奈同意。
无形中增加了一大笔支出的李先生很是郁闷,强制买卖装修升级包是违规行为吗?
谢龙对此解释,从法律规定看,任何经营者销售商品提供服务都应当明码标价,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也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开发商利用自己的优势地位销售装修升级包这种行为违背了消费者意愿,侵害了消费者自主选择权。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虽然拥有拒绝的权利,但是实践中,面对不接受就不购房的情况,消费者仍有购房意愿怎么办?
“这种情况下,如果消费者购买装修升级包,要看开发商能否正常给消费者开具正规的发票。如果不能,说明这个收费是不合理的,那么消费者就可以去举报。”谢龙表示。
姜超峰认为,装修升级包从法律上来说没有问题,但是合理性还是有所欠缺。商品房买卖是一种平等主体的民事法律关系,这种情况下如果不存在欺诈、故意隐瞒等导致合同无效的因素,合同是有效的。
对于不买装修升级包就无法购房的情况,姜超峰建议,购房者若购买捆绑装修的房子,为了自身利益,应要求开发商在购房合同中写明装修品牌、价值标准等,以及如未能达到约定的标准,开发商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精装修货不对板,如何解决?
2020年9月,河北保定的王女士在市内某小区全款购买了一套精装修期房。交房后,发现不仅精装修房与样板房相差甚远,还存在窗户关不严、墙面不平整等问题。尤其是卫生间的瓷砖,很多是空的。
精装修房屋货不对板、缩水、漏水、减配……业主可以主张哪些权益?面对开发商“样板间仅供参考,最终交房以合同约定为准”“出卖人享有最终解释权”的条款,业主该如何有效维权?
姜超峰认为,房屋质量问题分两种,一种是严重的质量问题,比如可能有危险性,入住后人身安全得不到保证等,消费者可以拒绝,甚至可以要求退房并要求对方承担赔偿责任。但是一些非严重的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开发商有责任、有义务承担维修责任。
“‘享有最终解释权’这句话本身不符合法律规定。”谢龙称,因为这种格式条款是由开发商事先制定并重复使用的,而格式条款一定要基于公平的原则来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如出现争议,应该做出不利于格式条款提供方的解释,也就是要做出有利于消费者的解释。
姜超峰说,装修样板房对消费者买房有非常重要的影响,它可以构成合同要约。如果开发商明确提示消费者,样板房不是最终交付标准,开发商可以不承担责任。如果注明属于开发商赠送,则也要符合赠送的要求,比如品牌、材质等,否则开发商同样可能构成违约。
东西问·中外对话 | 北京冬奥,期待看到中国冬季运动的进步******
汉纳瓦尔德,中文名汉飞,德国前跳台滑雪名将、盐湖城冬奥会冠军。他于2002年成为跳台滑雪四山赛史上首位实现大满贯的选手,是德国年度最佳运动员。
徐囡囡,中国前自由式滑雪空中技巧名将。1998年长野冬奥会她获得该项目亚军,为中国冬奥会雪上项目实现奖牌“零的突破”。
中新社记者卢岩近日在中新社“东西问·中外对话”栏目,与汉飞和徐囡囡展开对话。
在汉飞看来,中国队已经成为夏季奥运会的最强参赛队之一,如果能在冬季运动中坚持下去,中国在更多项目上摘金夺银的那天,应该不会太远。
徐囡囡则从自己运动员时代和外国选手交流的亲身经历出发,认为举办一届成功的冬奥会,对推动不同国家间人民的相互了解,以及中西方文化交流融合有着巨大作用,是传递文明和学习互鉴的重要平台。
以下为对话全文摘编:
汉飞:我叫Sven Hannawald,曾经是一名跳台滑雪运动员。我很期待即将召开的北京冬奥会,中国是首次举办冬奥会,以前我只在日本和美国参加过比赛,曾经以体育评论员的身份去过韩国,这次会以同样的身份去中国。
汉飞近照(受访者供图)。中新社发 Gunnar Menzel 摄徐囡囡:我是徐囡囡,曾经是一名自由式滑雪空中技巧运动员。目前我在沈阳体育学院从事滑雪教学和相关科研工作,我也在积极备战冬奥会自由式滑雪空中技巧的裁判工作。
资料图:中国选手徐囡囡(左) 中新社记者 武仲林 摄卢岩:冰雪运动在欧美非常流行,作为冬奥冠军,汉飞童年是如何和滑雪结缘的?中国冰雪运动开展历史比较晚,又是怎样把刻苦训练的传统作风和冬季运动国际化的特点相融合?
汉飞:对于我们德国人来说,冬天是一个热门话题。我家位于原东德南部的厄尔士山脉,小时候我出门玩耍,就能看到人们如何玩雪,于是我也开始滑雪。我在电视里看到跳台滑雪,就想模仿。在我们那里有小型滑雪跳台,我跳了下来,玩得很开心,就经常玩。我后来也有了目标,因为我在电视里看到了优秀的跳台滑雪运动员比赛,(还有)那些世界冠军、奥运冠军。作为小孩子我也想有那样的经历,所以我走上了成为跳台滑雪运动员的道路。
徐囡囡:刻苦训练肯定是最终有所成就的重要因素,中国人从来不缺刻苦精神。但中国冰雪项目开展比较晚,从竞技项目发展规律来看,要和高水平强国多交流,提升运动技能、赛事模式、场地环境。另外只有真正了解各个项目的起源、发展,以及背后的文化,中国冬季运动才能更快融入到世界大家庭当中。
资料图:汉飞2002年1月在德国加米施--帕滕基兴参加跳台滑雪四山赛。中新社发 受访者供图卢岩:在汉飞眼里,中国运动员有什么特点?在二位职业生涯中,是否也曾有过“中外对话”的故事?
汉飞:遗憾的是,(我运动员时代)各国之间的相互联系很有限,所以我们了解到的并不多,那时跳台滑雪领域没有那么多中国运动员。当时我也听说中国拿到第一块金牌的事,这样的事当然会传播开。现在不一样了,因为北京要举办冬奥会,我们看到中国进步很快,我们现在与中国跳台滑雪运动员之间的交流也变多了。我很高兴看到这样的变化,也很期待看到中国在相对较短时间的准备之后,到底进步了多少。
徐囡囡:有很多感动我的故事。中国队开展冬季项目比较晚,当时出国参赛也比较少。国内相对寒冷干燥,很少给雪板打滑雪蜡;国外天气相对热、湿度大,雪板不打蜡会影响速度,我们不懂这些。一次世界杯上,一位美国运动员带领我们到她的住处,亲自教我们如何打雪蜡、护理雪板,帮助我们第二天训练。包括挪威选手看到我们的滑雪板简陋,会送给我们新的雪板,类似这种事很多。这种奥运精神的体现,给我很深印象。
资料图:徐囡囡在雪中备战都灵冬奥会。中新社记者 武仲林 摄卢岩:大家对即将到来的北京冬奥会,有什么期许和愿望?
徐囡囡:举办北京冬奥会诠释了奥林匹克精神,也增强了民族凝聚力。竞技体育方面,能带动各个项目有更好的发展,支撑起高水平梯队建设。同样,从训练场地、设施到赛事组织、技术人员培养,也都有提升。休闲体育方面,将吸引更多人、特别是青少年参与冰雪运动。通过场地建设,也创造了更优越的条件。另外冬奥会推动了中西方文化的交流融合,是传递文明和学习的平台。
汉飞:我最大的愿望是,新冠疫情不要造成太大影响。也许冬奥会因此缩减到场观众的规模,当然电视会播出,但是我作为冬季项目运动员知道,冬天是多么美丽,作为现场观众观看一场比赛,是极为美好的享受。我希望新冠疫情能得到很好的防控。其它涉及赛事的各方面,我知道,组织者都可以做得很好。中国人肯定也很期待这次冬奥会,我希望它一切顺利。
卢岩:运动员是赛场的主角,大家对中德两国选手的表现有何期待?
徐囡囡:我相信中国队已经做好了充足的准备。毕竟准备了4年,无论成绩如何,我相信中国运动员在赛场上的顽强拼搏精神,肯定是不会输于任何一个国家,也会真正体现奥林匹克精神和民族精神。
汉飞:我们知道,奥运会每几年就举办一次,现在是精磨阶段,要完成还未完成的任务。我们期待认识一个新的国家,新的文化和新的朋友,这种期待也给予了我们力量与动力以使我们能够有好的发挥。我们作为外国人,也很期待能够去往一个新的国家。
从夏季奥运会来看,中国队已经成为了最强队(之一),如果中国能在冬季运动项目上坚持下去,那么中国在更多项目上摘金夺银的那天,应该不会太远。
8月5日,北京市西五环晋元桥东北角匝道处矗立着北京2022年冬奥会会徽雕塑。中新社记者 侯宇 摄卢岩:北京将首次迎来冬奥会,汉飞从德国运动员的视角来看,举办冬奥会将给北京和世界带来什么,又会留下什么?
汉飞:新的举办城市在建筑方面会有很好的机遇,对于运动员来说,则是希望可以在最后站上最高的领奖台并接过金牌。当一个国家举办冬奥会时,在14天的时间里,它会成为体育报道的焦点。这是一个展示自己国家的机会,展示自己国家的历史,也给出国家的未来发展方向。在冬季运动领域,这个方向就是,当人们再想到中国人,就会想到冬季运动、滑雪。作为曾经的冬季运动项目运动员,我觉得这很棒,冬季运动是一件让人快乐的事,我为中国人现在能够享受冬季运动而感到开心。这就是在冬奥会举行的14天内,人们会接收到的一个明确的信号,或者说是中国向世界发出的信号。
徐囡囡:提升冰雪竞技水平需要大众参与,特别需要对青少年爱好者进行培养。对中国来说,在校园中怎样能更好地开展冰雪运动,让更多青少年参与?在德国,怎样带动更多青少年参与冬季运动?
汉飞:与其它地方一样,当我们有比赛时,体育馆里也会有小观众,他们会瞪大眼睛看我们在干什么,同时也会想要自己尝试。重要的是,在我们比赛用的跳台旁边,都会有小型的、给初学者使用的跳台。小孩子是不可能从大跳台开始练习的,但当他们看到这些小跳台时,会双眼放光,面带笑容,想要尝试一下。对中国小朋友来说,重要的是,他们能常常到现场去观看跳台滑雪比赛,因为如果他们亲眼看到,就会想要模仿,而如果没有媒体报道、没有照片、没有现场比赛,就会很困难。
中国网客户端 国家重点新闻网站,9语种权威发布 |